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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的“啄木鸟”在行动

更新时间:2024-04-28 10:46:13

为了迎接省、市对我县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,我校在“五一”期间,组织了四至六年级的同学,对海盐县城区不规范用字进行查找纠错的“啄木鸟”行动。节日期间,我在爷爷的陪同下,带着本子和笔,对东起新桥路,西至勤俭路,南起朝阳路、北至海滨路之间地块的主要道路,两旁的店牌、指示牌、广告牌中的繁体字、错别字、异体字、字形不全等不规范用字现象进行查找。节日的海盐热闹非凡,各式各样的招牌、广告牌、横幅标语等琳琅满目地展现在我们的面前,使人都有点眼花缭乱。我对这些引人注目的招牌、广告、标语一个一个认真地看过去,突然我发现“顶俏饰品店”的玻璃门上贴着一张“本店己租”的红纸条,把“已”字写成了“己”,我赶紧拿出本子和笔,把错字记下来。然后再一家一家的找下去,一路上我发现了10多处问题,规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错字、别字和简字繁写几种类型,如:“本店己租”,这样的错别字大部分是手写的,显然是因为写字人文化素质低下而导致错字的产生。有的则是图一时方便,随便写一个同音字代替了。在查找中发现更多的是误用繁体字,如“美丽家”、“海盐宾馆”“红苹果”等一些商店很多用繁体字作招牌。出现这种错误的原因是有些人认为繁体字美观,有的认为选用繁体字作招牌能显示自己有文化。通过这次“啄木鸟”行动,我深切体会到规范语言文字的重要性。文字不仅是人类文明的象征,更是人们表情达意的工具和载体,正确规范书写和使用文字是每个中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,同时也最能体现出一个人的文明程度。所以我们应提倡规范用字,大家都来关注母语的健康发展,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,这样才能让源远流长的汉字更加纯洁。作者:何健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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